業務條款
使用本服務,即表示您接受並同意接受本協議的條款和規定的約束。
一般條款
第 1 條. 客戶同意自本協議簽訂日起,服務在合約期內繼續進行。一旦達到合約期限,該服務將繼續進行,直至客戶向公司提出30天的書面通知終止。如果客戶在本協議簽訂日起的合約期內終止本公司的服務,客戶同意應承擔並支付 “期限 “內剩餘的月費。
第 2 條. 客戶應在本公司提供的合理期限內給予反饋,以避免服務延誤。本公司保留權利在以下任何情況下終止協議。
第 2 條A項. 客戶在十(10)個工作日沒有聯繫公司/響應公司要求。
第 2 條B項. 客戶的指示偏離本協議和/或客戶拒絕支付任何額外的費用,如果服務需要任何額外的工作。
第 2 條C項. 客戶未能提供本公司要求在合理期限內所述的內容,和/或任何額外的信息,。
第 2 條D項. 客戶有超過1張未付發票。
第 3 條. 在上述任何情況下,公司可以終止協議。如果本公司終止協議,客戶需要負責履行繳付協議的剩餘餘額。
第 4 條. 客戶接受並同意,本公司不保證我們的服務可令任何流量的增加,銷售,業務活動,利潤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改善客戶的業務或任何其他目的。 客戶應賠償本公司的任何損害或損失,或作為服務的提供。
第 5 條. 客戶承諾按照《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處理本網站的所有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第 5 條A項. 以公平合法的方式收集足夠但不過度的個人資料,只作與服務有關的合法用途。
第 5 條B項. 採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步驟,確保所收集或保留的個人資料是準確的,並考慮到該等資料的使用目的。
第 5 條C項. 刪除就使用目的而言不再需要的個人資料。
第 5 條D項. 只將收集的個人資料用於收集資料時擬使用的目的或直接有關的目的,除非有關人士已明確同意更改用途,或有關用途為法律所容許。
第 5 條E項. 採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步驟,確保個人資料受到保護,不會被未經授權或意外地查閱、處理、刪除或作其他用途。
第 5 條F項. 採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步驟,確保有關人士可獲知本網站所持有的個人資料種類及該等資料的用途;及
第 5 條G項. 允許個人訪問和糾正他們是數據主體的個人數據,並處理任何此類訪問/修改請求的方式允許或要求的法律。
第 6 條. 客戶向本公司保證,將賠償本公司任何違反個人數據隱私的索賠。
第 7 條. 月費由客戶通過銀行轉賬,支票,信用卡給公司代理人的銀行帳戶。在收到客戶的第一筆付款,本公司將開始向客戶提供服務。此後,客戶應在收到本公司發出的持續發票7天內結算月費。本公司保留權利收取佔每月5%的月費(S)的任何未付餘額的延遲付款費用。
第 8 條. 本公司提供的服務,沒有退款。除非本公司同意,否則也沒有信用服務協議轉讓。除非本公司同意,否則也沒有信用轉讓。
第 9 條. 本協議是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解釋。
第 10 條. 客戶在使用本公司的服務期間,或在停止本公司服務後的12個月內,在本協議合約期內的任何時間至本協議終止日(視情況而定)後的12個月內,不得以任何形式僱用本公司的員工,或在本協議終止日至本協議終止日之間的任何時間僱用或試圖僱用本公司從事提供服務的員工。
第 11 條. 所有價格,除非明確標示,否則一律以港元為準。本公司可全權在任何時間即時調整價格,而無須事前通知客戶。如果客戶未能配合價格調整,客戶需要向公司提出30天的書面通知終止協議。
第 12 條. 本契約正本一式二份,公司及客戶各執一份為憑,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第 13 條. 客戶向 searchineer.com 註冊服務、付費和/或試用和/或提交其他信息,代表客戶已經同意以下條件條款。
Website Design & Development 網站設計服務
以下條款涉及 “公司 “向 “客戶 “提供 “網站 “的網站設計(“服務“)。
第 1 條. 本公司同意向客戶提供服務,包括。
第 1 條A項. 初始網站設計。
第 1 條B項. 一次性的小設計修改。
第 2 條. 本公司同意在收到款項及客戶的設計資源(見第3條)後14個工作日內完成 “初始網站設計“。客戶同意,設計、開發和內容審批的任何延誤將導致整個項目的延誤。
第 3 條. 為了提供這些服務,客戶同意在適用的情況下提供設計資源:網站登錄詳情、文案建議、圖片、品牌文件和文件。
第 4 條. 客戶同意以下關於服務的內容。
第 4 條A項. 本公司無法控制搜索引擎關於他們現在或將來接受的網站類型和/或內容的政策。
第 4 條B項. 本公司不接受任何因提供服務而引起或導致的損害或損失的責任(法律規定除外)。
Website Maintenance and Support 網站維護及支援
以下條款涉及 “公司 “向 “客戶 “提供 “網站 “的網站維護及支援(“服務“)。
第 1 條. 本公司同意向客戶提供服務,包括。
第 1 條A項. 辦公時間網站支援咨詢。
第 1 條B項. 網站備份。
第 1 條C項. 更新網站插件。
第 1 條D項. 惡意軟件掃描。
第 1 條E項. 修復網站漏洞。
第 2 條. 本公司同意在收到款項及客戶的網站及其寄存的登錄詳情後3個工作日內開始 “網站維護及支援“。
第 3 條. 客戶同意以下關於服務的內容。
第 3 條A項. 本公司不保證修復網站漏洞可以將漏洞根除。
第 3 條B項. 本公司不接受任何因提供服務而引起或導致的損害或損失的責任(法律規定除外)。
Paid Media 付費媒體 : 點擊付費(PPC)和付費社交(Paid Social)
以下條款關於 “本公司 “向 “客戶 “提供按點擊付費(PPC)/數位廣告/社交媒體廣告/付費社交/Facebook廣告/Instagram廣告/LinkedIn廣告/Yahoo Bing廣告服務(“服務“)的要約。
第 1 條. 本公司同意向客戶提供服務,並獲客戶授權使用關鍵詞來管理和嘗試改善客戶在搜索引擎和/或社交媒體平台的廣告活動。平台包括但不限於: Google、 Bing/Yahoo、Facebook、Linkedin、WeChat、YouTube
第 2 條 為了提供這些服務,客戶同意在適用的情況下提供。
第 2 條A項. Google Ads, Google Search Console, Facebook Business Manager, LinkedIn Ad Manager and Google Analytics 等的平台後台的權限。
第 2 條B項. 如果適用,客戶需將建議的廣告關鍵詞,以及廣告文案建議和創意資產與公司分享。客戶保證客戶擁有不受限制的法律和/或商標和專利權,可以在所有地區和/或國家通過數位廣告目標使用提供給公司的資產用於數位廣告目的。客戶確認,本公司有權作為客戶的代理,通過數位廣告部署上述創意資產。如果客戶提供給本公司的任何創意資產,無論出於何種原因,不能再用於數位廣告,客戶有責任通過信件或公司官方電子郵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如果本公司為客戶製作了創意資產(廣告)(用於推廣客戶的產品或服務的數位廣告),客戶需及時通知本公司(通過公司官方電子郵件地址以書面形式)原因,為什麼所述創意資產不能使用/運行在數位廣告。這些原因包括但不限於:使用未經批准的品牌語言,品牌視覺或圖像,企業形象。客戶有責任在與本公司合作開始時分享品牌指南,以及 “未經品牌認可 “的術語和用字。
第 2 條C項. 公司保證自己的創意作品(廣告資產和廣告文案)是原創的,不會故意或疏忽地侵犯第三方的權利或知識產權。客戶有責任在本公司完成的所有工作前的適當時間進行這方面的所有適當搜索或查詢。在本保證的範圍之外,本公司不對客戶的任何侵犯或涉嫌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或傳遞的責任。
第 2 條D項. 本公司無法控制搜索引擎和/或社交媒體關於客戶現在或將來的內容類型的政策。“客戶 “的網站和關鍵詞可能會在任何時候被搜索引擎和/或廣告平台自行決定從任何網站或搜索引擎結果頁中排除。
第 2 條E項. 客戶有責任通知本公司應該在目標明確排除的關鍵字。
第 2 條F項. 媒體廣告支出由公司代理人先收取,後代表客戶支付給社交媒體。
第 3 條. 客戶接受並同意,本公司不保證數位廣告可令任何流量的增加,銷售,業務活動,利潤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改善客戶的業務或任何其他目的。客戶應賠償本公司的任何損害或損失,或作為服務的提供。然而,這並不保證目標可以和/或將實現。
第 4 條. 客戶確認標準的廣告修改為每條廣告一次,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否則。在事先得到客戶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任何進一步的廣告修改可能會產生額外的費用,該費用將被添加到客戶的下一張發票中。這些額外的費用需要得到客戶的批准,公司才會進行後續的修改。
Social Advertising 社交媒體廣告服務條款
以下條款是關於 “公司 “向 “客戶 “提供 “網站 “的社交媒體廣告服務(“服務“)。
第 1 條. 公司同意向客戶提供服務,並授權使用社交媒體廣告來管理和嘗試改善客戶在社交媒體內的廣告活動的表現。
第 2 條. 為了提供這些服務,“客戶 “同意在適用的情況下提供:社交媒體專頁的登錄細節,廣告創作的資源。
第 3 條. 客戶接受並同意以下關於服務。
第 3 條A項. 本公司無法控制社交媒體關於客戶現在或將來的內容類型的政策。
第 3 條B項. 為社交媒體選擇的目標是由 “公司 “決定的。
第 3 條C項. 媒體廣告支出由公司代理人先收取,後代表客戶支付給社交媒體。
第 4 條. 客戶確認本公司將提供一個約定的、設定的廣告變化數量供客戶批准。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標準廣告修改為每條廣告一次。如果對某一特定的廣告修改進行進一步的修改,可能會產生額外的費用,該費用將被添加到客戶的下一張訂單上。該費用將由廣告活動經理向客戶披露,並需要在執行後續的修改之前得到客戶的批准。
Search Engine Optimization (SEO) 搜索引擎最佳化服務條款
以下條款關於 “公司 “為“客戶 “提供的搜索引擎最佳化(SEO)服務(“服務“)。
第 1 條. 本公司同意向客戶提供服務,並經客戶授權使用關鍵詞,試圖提高網站在搜索引擎中的排名和/或定位。
第 2 條. 客戶接受並同意以下關於服務。
第 2 條A項. 如果所提供的服務延遲,而延遲原因不是由於本公司的引起,將不會向客戶提供退款或補償。
第 2 條B項. 客戶向本公司保證,關鍵詞和/或網站的內容不會違反任何法律或法規。
第 2 條C項. 客戶向本公司保證,客戶沒有收到任何關於知識產權的書面通知或索賠。客戶的關鍵詞和/或網站的內容不侵犯,干擾,侵犯或盜用任何其他方的知識產權。
第 2 條D項. 如果本公司通知客戶,第三方向本公司的索賠或訴訟原因,即網站的任何內容侵犯了第三方現有的知識產權,客戶應賠償或為訴訟辯護,並支付任何費用或損害賠償,包括但不限於對本公司訴訟的所有法律費用和支出。
第 2 條E項. 在下列情況下,本公司在(SEO表現保證)表中作出的保證不適用。
第 2 條E項i . 如果本公司以外的第三方對網站進行更改,對網站的搜索引擎排名(由本公司決定)產生不利影響。
或
第 2 條E項ii . 如果非本公司原因導致網站離線。
第 2 條F項. 如果本公司在非客戶過錯的情況下沒有達到規定的保證(本公司有完整的網站訪問權限,且客戶網站從未離線),本公司應在合同期滿後免費工作不超過30天。
第 2 條G項. SEO保證從公司將SEO文案上傳到客戶網站之日起開始計算。如果公司的文案被客戶覆蓋或丟失,則保證無效。
第 3 條. 客戶同意,本公司不保證SEO將產生任何銷售增長,商業活動,利潤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改善客戶的業務或任何其他目的。本公司不接受任何因提供服務而產生的損害或損失的任何責任(除法律規定外)。
Content Writing 內容寫作
以下條款與“公司”為“網站”向“客戶”提供優質內容寫作服務(“服務”)。
第 1 條.公司同意向客戶提供服務,包括:
第 1 條A項. 內容寫作
第 1 條B項.一輪小修改
第 2 條.本公司同意在收到款項及客戶的設計資源(見第3條)後, 根據客戶與公司簽署的服務協議,在約定時間內完成“服務”。
第 3 條.為提供這些服務,客戶同意提供:
第 3 條A項. 完整我們的內容寫作問卷
第 3 條B項. 文案樣本和建議
第 3 條C項. 10個工作日內批准內容
在適用的情況下:
第 3 條D項. 圖片
第 3 條E項. 品牌文件
第 3 條F項. 網站登錄詳情
第 4 條. 客戶同意以下關於服務的內容。
第 4 條A項. 本公司無法控制搜索引擎關於他們現在或將來接受的網站類型和/或內容的政策。
第 4 條B項. 公司有權上傳內容,如果公司有相關權限且客戶未在約定的 10 個工作日內提供批准
第 5 條. 本公司不接受任何因提供服務而引起或導致的損害或損失的責任(法律規定除外)。
Online Reputation Management 網上聲譽管理
以下協議涉及 “公司”向“客戶”提供的網上聲譽管理 (ORM) 服務(“服務”)。
第 1 條.“公司”同意向“客戶”提供“服務”,並被授權使用客戶的資料,以提高社交媒體或搜尋引擎的聲譽。
第 2 條. 為了讓“公司”提供“服務”,“客戶”同意提供正確及必要的登錄細節。
第 3 條. 客戶接受並同意以下關於服務:
第 3 條A項.公司無法控制搜索引擎關於他們現在或將來接受的網站類型和/或內容的政策。
第 3 條B項.客戶同意,公司不保證聲譽管理將為客戶的業務帶來銷售、業務活動、利潤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改進。
第 3 條C項.服務在任何情況下都需要支付;包括下列情況,可能干擾“公司”所提供的服務:
第 3 條C項i .如果第三方對網站進行了更改和/或在網站上建立反向鏈接,從而對公司提供的服務產生不利影響;或者
第 3 條C項ii .非本公司所造成的原因導致網站下線時;或者
第 3 條C項iii .如果 Google 發布了算法更新,並且“公司”建議的更改未被“客戶”執行
第 3 條C項iv .如果工作不是因“公司”的過錯而延誤
第 4 條.本公司作出的任何保證不適用於下列情形:
第 4 條A項.如果本公司以外的第三方對本網站的更改對本網站的搜索引擎排名產生不利影響(由本公司確定);
第 4 條B項.如果網站因非本公司所造成的原因而離線。
第 5 條.如果公司沒有達到規定的保證,在客戶沒有過錯的情況下(公司擁有完整的網站訪問權限,客戶網站從未下線),公司將在合同期滿後不超過 30 天免費工作。
第 6 條.保證從付款之日開始。如果公司的任何更改被客戶覆蓋或丟失,則所有保證均無效。
第 7 條.提前終止:任何一方均可在“期限”屆滿前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本協議。如果“客戶”在本合同涵蓋的期限內終止“公司”的“服務”,則“客戶”同意其應對聯繫的剩餘部分負責並支付月費。
第 8 條.“公司”提供的服務不可退款。
第 9 條.定義:
“聲譽管理”是指提供服務以提升客戶在網上的評價
“冒犯網站”是指被認為對客戶的在線聲譽有害的網站、博客文章或文章
“負面關鍵詞”是指用作搜索詞的關鍵詞,這些關鍵詞會產生被認為對客戶聲譽有害的“冒犯網站”
照片/影片製作
以下條款與“公司”向“客戶”提供照片和/或影片製作服務(“服務”)有關。
第 1 條. 公司同意向客戶提供服務,包括:
第 1 條A項. 製作照片和/或影片
第 1 條B項. 一次小設計修改
第 1 條C項. 全額付款後,授權公司使用製作的照片和/或影片
第 2 條. 如果“客戶”在 3 個工作日內提供必要的批准,公司同意在 30 個工作日內完成“服務”。
第 3 條. 為提供服務,客戶同意提供:
第 3 條A項. 一個完整的簡介或簡報會,具有適當的細節
第 3 條B項. 照片和/或影片樣本和建議
第 3 條C項. 在 3 個工作日內批准內容
在適用的情況下:
第 3 條D項. 品牌資源
第 3 條E項. 現有圖像
第 3 條F項. 拍攝當天的客戶代表
第 4 條. “客戶”同意在提供第3條方面的任何延誤都將導致整個項目的延誤。
第 5 條. 公司有權將所有照片和影片用於自我宣傳目的,包括參加比賽和頒獎、廣告、印刷和網站使用。
第 6 條. 除非協議另有規定,否則本公司是在服務過程中創造的任何知識產權的唯一擁有者,包括但不限於照片、影片、電子材料、腳本或與服務相關的任何其他產品。
第 7 條. 除非另有書面約定,攝影師不負存儲或歸檔任何照片或影片片段的責任。
第 8 條. 公司授予客戶在全額付款之日起的最初 12 個月內使用約定的照片和/或影片的授權。
第 9 條. 初始授權費將由客戶在初始費用中支付,為總成本的 10%。
第 10 條. 客戶可以按總製作成本的 50% 購買授權。
第 11 條. 客戶可以每 12 個月按總生產成本的 10% 更新授權。除非客戶選擇以書面形式終止授權,否則本公司將每 12 個月更新一次授權。
第 12 條. 除非得到公司的書面授權,否則客戶不得轉讓授權或其部分。默認情況下,授權將被視為依法取消。
第 13 條. 未經攝影師事先書面同意,客戶無權編輯、更改、添加、提取、更改或以其他方式修改任何影片。
第 14 條. 客戶同意並承認雙方已經討論了所提供服務的細節,並在任何適用的隨附摘要中進行了完整描述。
第 15 條. 如果在拍攝當天需要客戶代表,客戶同意當天的任何缺席將導致公司的服務延誤。
第 16 條. 客戶同意,如果拍攝時間超出所包含的標準時間,客戶將支付加班費:
第 16 條A項. 團隊(公司),包括任何化妝師和造型師,每小時 $4000 港元
第 16 條B項. 任何模特兒和人才,每小時$2000港元
第 17 條. 客戶向公司保證:
第 17 條A項. 具有與本公司訂立協議的能力及權限
第 17 條B項. 已獲得與要拍攝/錄製的主題相關的必要授權
第 17 條C項. 只會使用根據公司的條款和授權提供的照片和/或影片
第 18 條. 對於因提供服務而引起的任何損害或損失,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法律規定除外)。
第 19 條. 如果客戶取消合約,公司保留向客戶收取全額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的權利。
第 20 條. 如果出現以下情況,本合約可能會終止:
第 20 條A項. 客戶未能支付任何部分費用或費用
第 20 條B項. 客戶宣布破產,進入管理或清算
或者
第 20 條C項. 客戶違反本合約,且未能在收到本公司有關此類違約的通知後 30 天內糾正該違約行為。
第 21 條. 除非雙方書面同意,否則不得修改、修正或以其他方式更改本合約。
第 22 條. 如果本合約的任何條款被依法認定為無效,不影響整個協議的有效性。任何剩餘的條款將繼續完全有效。
第 23 條. 定義:
“照片”是指並包括公司為提供給客戶而創作的所有作品或其任何部分
“影片”是指並包括公司為提供給客戶而創作的所有作品或其任何部分
Press Release Distribution 海外新聞稿發布
以下條款涉及 “公司 “向 “客戶 “提供 “網站 “的海外新聞稿發布(“服務“)。
第 1 條. 本公司同意向客戶提供服務,包括。
第 1 條A項. 在新聞網站上發布新聞稿。
第 1 條B項. 新聞稿寫作。
第 2 條. 客戶理解並承認並同意“公司”不會也不會接受上市公司的新聞稿、沒有文件的法律故事(案卷/案例#)、股票推薦、賭場/賭博、體育博彩、電子煙或煙草、未經認可的藥店、色情或露骨的材料、性增強、非法活動、包含誹謗性評論或聲明的發布、傷害意圖或我們認為不可接受的任何其他材料。該內容被定義為任何被認為旨在:煽動、鼓吹或表達仇恨、偏執、種族主義或無端暴力的內容;宣揚攻擊個人或團體的個人觀點;惡意影響公司股票;或跟踪、誹謗、詐騙、貶低、羞辱或傷害個人或團體。
第 3 條. 本公司同意在收到款項及客戶的設計資源(見第3條)後30個工作日內完成 “海外新聞稿發布“。客戶同意,內容審批的任何延誤將導致整個項目的延誤。
第 4 條. 為了提供這些服務,客戶同意在適用的情況下提供設計資源:文案建議、圖片、品牌文件和文件。
第 5 條. 客戶同意以下關於服務的內容。
第 5 條A項. 本公司無法控制搜索引擎關於他們現在或將來接受的網站類型和/或內容的政策。
第 6 條. 本公司不接受任何因提供服務而引起或導致的損害或損失的責任(法律規定除外)。
第 7 條. 對於因第三方公司設備或服務(包括傳輸xml信息)的複雜性或故障而可能無法完成的服務,本公司概不負責。
第 8 條. “客戶”對“客戶”提交的所有新聞副本和其他信息的內容和準確性負責。由於提交給“公司”的新聞、信息和副本的數量龐大,我們不能也不會負責核實其中包含的任何事實。 “客戶”向“公司”聲明並保證:
第 8 條 A項. “客戶”有權向“公司”提供提交給它的所有信息和副本,
第 8 條 B項. “客戶”將遵守所有適用的法律、規則和法規,並且
第 8 條 C項. “客戶”或代表“客戶”提交的任何信息或副本均不得包含任何誹謗、中傷、淫穢或其他誹謗、虛假或誤導性或違反任何版權、隱私權或公開權或任何人的其他權利。
“客戶”應就任何和所有索賠、責任、損害、損失、成本和費用(包括合理的律師費) 因會員違反上述陳述和保證而引起或與之相關,或因“客戶”或代表“客戶”行事的任何人提供的副本和其他信息的內容或性質而引起或與之相關。
第 9 條. “公司”有權拒絕或編輯其認為必要的副本或其他信息。 “公司”有權自行決定從其網站上刪除任何新聞稿、取消發布任何新聞稿或拒絕批准任何新聞稿。
第 10 條. “公司”傳輸的所有新聞稿和其他信息必須顯示聯絡人姓名和電話號碼以及“客戶”提供的可識別來源。此信息通過確定誰對內容負責,從而增加了發布的合法性。此信息可能不是代表“客戶”行事的機構的名稱。
第 11 條. “公司”不保證或保證記者在其服務範圍內具體放置或提取任何新聞稿,但會通過我們的網絡將“客戶”的新聞稿提供給記者或編輯可能最好的適當媒體點能夠決定使用情況;此外,一旦故事被分發,由於缺乏結果或反饋,我們將不會部分或全部退款。
第 12 條. “客戶”同意,在分發其新聞稿後,“客戶”將無法撤回、更改、刪除或更改其新聞稿中已分發給任何“公司”網站合作夥伴或網絡,包括 RSS 提要和從“公司”網站提取提要的 javascript 合作夥伴。如果需要更改新聞稿中的信息,“公司”將努力更改存儲在“公司”網站數據庫中的新聞稿中的信息,但不保證此更改將生效的